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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起诉腾讯!反垄断开年第一战的背后究竟在争什么?

浏览: 作者:信全法律咨询 来源:百家号 时间:2021-02-09 分类:法律新闻
抖音起诉腾讯

        事件始末

        北京时间2021年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反垄断诉讼,认为腾讯旗下微信及QQ两大产品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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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腾讯也迅速做出回应,认为抖音方的指控纯属凭空捏造,恶意诬陷,将对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违规获取腾讯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提起违法侵权诉讼。

        当日晚,抖音再发声明表示腾讯所言抖音违规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不属实,并进行了四点声明。抖音方认为用户数据不应该成为腾讯公司的“私产”,腾讯对于用户数据的垄断行为已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创新发展。因此希望可以通过这起诉讼来厘清平台经济如何规范竞争,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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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2021年反垄断“第一枪”,这起案件或将成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正式发布后,国内首例典型的互联网平台间反垄断诉讼。并且该案的最终判决,将会对全国反垄断司法审判、营造平台经济良好的竞争环境形成指导示范效应。

腾讯是否符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什么是垄断行为?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于垄断行为一般指三种经济垄断,分别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根据抖音的起诉状内容,抖音方认为腾讯作为目前最大的即时通信应用经营方,在该领域内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其禁止抖音用户进行分享的行为已构成反垄断的条件。

        即时通信软件,即通过即时通讯技术来实现在线聊天、交流的软件。数据统计,腾讯旗下微信、QQ两款产品的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已然成为当前互联网软件中用户基数最大、普及率、使用率最高的应用软件,而在当前市场环境中,并没有其他经营者、软件方能够提供相类似功能的服务。因此抖音有理由认为腾讯作为这两款产品的经营者,符合《反垄断法》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的条件,这也是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效果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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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腾讯是否真正符合上述所说的市场支配地位?具体该如何界定?目前行业内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毕竟长久以来,界定一家互联网公司的相关市场都是相当复杂的,例如我们所熟知的阿里、美团等。

        就该事件看,腾讯旗下微信、QQ软件确实在即时通信领域中占有一定的支配地位,但反过来说,即时通信是否是该两款产品的唯一功能呢?很显然,目前除了这点,微信、QQ还具备支付、商品售卖、文件传输、软件研发等其他功能,因此具体情况还有待讨论。

        抖音与腾讯之间的争议,不免让人想起8年前类似的事件——奇虎360公司就对腾讯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提起上诉,最终以奇虎败诉告终。该案焦点为腾讯QQ是否在即时通讯软件中占据市场支配地位,以及腾讯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法院认为,虽然奇虎列举了各类证据来证明腾讯的市场支配地位,但鉴于腾讯公司有限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其地位不足以抑制和缩小其他即时通讯软件的市场发展空间,不构成该市场整体发展的阻碍因素,因而腾讯在该领域并不符合市场支配地位的相关条件。

        虽然我国早已颁布了《反垄断法》,但随着互联网数字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其内容体系已逐渐无法适应现阶段所衍生出的新兴市场关系。因此,针对该法的局限性,今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出台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从平台、数据、算法等三维竞争结构的角度出发,对相关领域市场界定作出了详细的阐述,提出需求替代、供给替代等方法,同时也强调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以反对平台垄断行为为目标,而不是抑制平台发展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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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计算方法,《指南》也细化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表现形式,包括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行为。

        综上,针对抖音的起诉内容,微信及QQ是否真正地阻碍了行业竞争、形成了垄断行为,还需要抖音方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其平台、用户、乃至整个行业所受到的损失,可想而知,这是一个复杂且漫长的过程

        两大巨头竞争的背后

        事实上在反垄断市场领域,通常表现为在行业中市场份额占据较小的数家公司联合起来起诉行业巨头。然而在本案中,抖音背后的字节跳动与微信、QQ背后的腾讯都可谓是目前互联网领域数一数二的龙头企业。截止当前,无论是从用户基数还是流量来看,坐拥抖音、今日头条、西瓜短视频等产品的字节跳动公司在近几年快速发展,已然成为腾讯最有威胁力的竞争对手之一。

        很明显,在当今流量为王的互联网时代,抖音这次行为正是为自己能在短视频领域站稳领先优势,获取更多流量及利益所做的。并且作为同在短视频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快手,也在腾讯的帮助下进行了公开募股,这无疑给抖音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此在这个时候抖音挑起“反垄断”的话题,正是想通过此事制造舆论为自己进行反击,向有关监管部门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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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此次“抖腾大战”并非首次。早在2019年时,抖音就对腾讯相关公司就提起了不正当竞争诉讼,而该案件由于管辖权存在问题,双方一直争执不下。就在昨天,针对案件管辖权被移送至深圳法院审理的裁定,抖音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根据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福建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审理。

        可以看出,抖音与腾讯之间的斗争势必是一场持久战,而有关抖音诉腾讯垄断事件也将为2021年的反垄断法业界提供了不少话题,为互联网平台领域中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提供宝贵的经验。同时这也有利于提高互联网平台公司规则的制定,营造有序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